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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合作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办理事项
对于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的单位和个人(简称“申请人”),申请人可在网上填写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的各项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主管民政部门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有关证明材料后,经审核,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出具同意筹办文件,并及时将业务办理状态和审核结果返回到网上,以供申请人了解业务办理情况。
合资合作申请设置社会福利机构办理事项
对已具备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条件的,申请人在网上填写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各项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主管民政部门在收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后,经审核,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出具同意设置社会福利机构文件,并及时将业务办理状态和审核结果返回到网上,以供申请人了解业务办理情况。申请人经同意设置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开业。
合资合作社会福利机构年检申报
对已批准设置开业的社会福利机构,在收到年检通知后,可在网上填写年检申报信息,主管民政部门在收到社会福利机构年检的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后,审核年检申报材料及实地勘查,及时将业务办理状态和年检结果返回到网上,以供申请单位和个人了解业务办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