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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广东的和谐文化
撰写时间: 2007-04-20 文章作者: 钟晓毅 文章来源:

  和谐文化与和谐广东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并明确地提出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给全国人民勾画了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图景。愿景美丽、大振人心。诚如《南方日报》评论员在《南方论坛》撰文所说的:“广东是改革开放的领头羊,经济成就骄人,但也最早步入改革深水区,中国所面临的诸多问题,广东人有更早和更为深刻的体会,在一定意义上我们甚至可以说,谈‘中国问题’须先谈‘广东问题’;而要解决‘中国问题’亦须先解决‘广东问题’。正是由于广东所处角色的特殊性,决定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中,广东有先行之条件,破冰之基础,亦有‘敢为天下先’之传统。诸般条件汇集在一起,决定了广东不仅是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区,也理当成为不断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主义先行地区……”同理,广东也有条件和实力,责任和使命去挖掘、整合、创新我们的和谐文化。

  和谐广东的建设必须有和谐文化的强有力支持,建设广东的和谐文化,是广东省委、省政府的“黄金决策”。和谐文化是构建和谐广东的题中要义,它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文化条件。没有和谐文化,就没有社会和谐的思想根基,也就不可能有建设和谐社会的实践追求,不可能实现真正的社会和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越发展,和谐文化的地位和作用就越突出、越明显。历史发展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广东有深厚的历史文化资源,其中蕴含着丰富的和谐因素,和谐精神已融入了广东人的日常生活中。在广东的画家笔下,经常能看到这样的景象:度假海边,阳光明媚,风平浪静,有的人在悠闲地划着小船,有的人在专注垂竿钓鱼,有的人安静地坐着观赏大海,还有不少人带着孩子怡然自得地闲逛,人们似乎都生活在一个安定祥和的世界里。在广东的建筑中,也处处体现了人性化的、和谐美的细节;至于那四季飘香的粤菜,更充满了粤人所注重的那一份春夏秋冬各适其式的圆满的调和,种种顾此不失彼的平衡,真正地调适了身心双健……

  可见,在充满着创新活力的广东,在倡导“和为贵”的广东,在建设和谐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谐文化的重要性已经上升为一个时代的主题。正如张德江书记多次指出的那样,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发挥排头兵的作用,是广东必须肩负起的光荣使命。而要形成在建设和谐社会方面的“广东经验”,切实肩负起“光荣使命”,和谐文化的建设势必先行。

  和谐文化建设在今天的广东已被充满想象力地写在我们自己的旗帜上,而确立和谐文化建设目标的基本原则也应该成为可操作性的实践:1.必须与人类文化发展的总趋势相一致,绝不能自立于人类文化与文明大道之外;2.必须充分反映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与广东的和谐社会建设紧密相连;3.必须借鉴人类文化文明的优秀成果,用人类的和谐智慧发展我们的和谐文化;4.必须考虑到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和广东本身的现实条件,脚踏实地地去发展社会主义和谐文化;5.必须区别长远目标与近期目标,将长远目标与近期目标结合起来,在多层次上打造一个高水平的和谐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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