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协调全省救灾工作;查灾、核灾和上报灾情;组织转移、安置、慰问灾民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接收国内外的救灾捐赠和管理分配工作;协调和指导全省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承担省核事故应急隐藏与撤离安置工作;指导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指导各地建立和健全慈善机构,协助做好慈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