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拟订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或参与相关设想研究,起草重要材料;监督、指导民政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相关行政处罚听证;负责民政法制宣传教育、咨询服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