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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收养登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于2000年,属广东省民政厅管辖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6名,配主任、副主任各1人,内部分设审核、登记、综合三个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收养登记(包括民间送养工作),负责拟办涉外送养材料的审核上报及外国人在广东收养子女的登记、发证工作。中心成立后,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建立了上报送养材料审核制度、办理收养登记审批制度、印章使用管理制度、财务审批制度等规章制度。对工作人员实行定岗定责,并通过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优质服务的水平,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近年来,中心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办公自动化、信息化建设,改善了办公条件和环境,取得在全国同行业中环境一流,设备一流,服务一流的好成绩。民政部杨衍银副部长、中国收养中心主任以及厅领导多次亲临中心视察和指导工作,指出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跨国儿童收养工作一定要走在全国前列,要不断创新,多出典型经验,起窗口示范作用 。
第一节 跨国儿童收养工作的回顾与发展
广东省跨国儿童收养工作起步较早,在1991年《收养法》颁布以前已经开展,但那时只是个案办理,真正取得发展是在跨国儿童收养审批权归民政部门以后,特别是1998年至2001年,发展更快。据统计,1994年至2001年底止,全省共办理跨国儿童收养个案7221宗。
历年跨国儿童收养数量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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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1994 |
1995 |
1996 |
1997 |
1998 |
1999 |
2000 |
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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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儿童 送养数量 |
112 |
359 |
669 |
929 |
1206 |
979 |
1483 |
1484 |
广东省开展跨国儿童送养业务的福利机构达到37间,其中地级市福利机构13间,县(市、区)级福利机构24间。通过开展跨国儿童收养工作,为安置、抚养孤残儿童和弃婴开辟了一条新途径。尤其是一些病残儿童,被收养后能得到积极的治疗和康复,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广东在跨国儿童送养工作中,较好地注意处理了以下几种关系: 一、 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 从维护国家的形象,保护被收养儿童合法权益,保障跨国儿童收养事业的持续发展出发,不任意扩大送养范围,严格把好弃婴来源关,提高儿童体检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少数福利机构对弃婴的来源和入院手续把关不严,对查找生父母的工作重视不够,对送养儿童的体检不认真,体检结果不真实,把正常的孩子报成病残的孩子,把病残的孩子报成正常。中心给予严肃批评,及时纠正福利机构的做法,甚至取消涉外送养资格,挽回不良影响。 二、 国内儿童收养与跨国儿童收养的关系 解决社会弃婴问题的根本出路是扩大国内收养,跨国送养是国内收养的一种替代办法,是国内收养的一个补充。中心坚持国内为主,国外送养为辅的基本原则,优先安排国内公民收养。 三、 数量与质量的关系 衡量跨国儿童收养工作的成绩,不单是指送养数量,更重要的是孩子养育的质量。中心提倡科学喂养,合理的营养膳食可促进儿童的健康发育,注重儿童早期智力开发,使孩子养育得白白胖胖,聪明伶俐,活泼可爱 (插图二:广东省电白县福利院抚养的小女孩) 。 四、 热情服务与严格执法的关系 对待外国收养家庭,中心提供热情周到的优质服务,但绝不以情代法,不讲原则,而是严格按照《收养法》和《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规定,规范收养登记办事程序,对每一个环节都有严格的规定,使这项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外国收养当事人称中国的收养制度在世界各国中堪称典范,来中国收养子女非常放心。 五、 跨国儿童收养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关系 开展跨国儿童收养工作,使那些失去父母的孩子早日回归家庭,有利于孩子的茁壮成长,也有利于全省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通过开展跨国儿童收养工作,不仅满足了外国收养人盼子心切的心情,而且使广东省的福利事业得到了很大的发展,许多福利机构彻底改变了以前破旧落后的面貌,有的盖起了高楼,有的重新装修儿童区,儿童居室普遍安装了空调,为在院孤残儿童添置了所需的不锈钢的儿童床和生活用品、康复和娱乐等设施设备,提高了在院孤残儿童的生活水平,真正达到了社会福利社会办的效果。福利机构中被评为省一级福利机构的有9间,评为省二级福利机构的有11间 。
第二节 推动跨国儿童收养工作发展的措施
广东省跨国儿童收养工作在各级民政部门领导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通过严格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多年来,广东省着重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 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 通过举办多期培训班,学习收养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跨国儿童收养性质意义的宣传和教育,进一步提高了福利机构管理人员的素质,使他们认识到开展跨国儿童送养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为在院孤残儿童寻找一个温暖的家,送养必须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有利于被收养儿童的智力和健康成长,更有利于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从事送养工作的人,一言一行都代表中国政府的形象。必须以国家利益为重,坚持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搞弄虚作假,不给国家和政府抹黑。现在许多福利机构的管理人员不但懂管理、精通业务,而且有少部分院领导还懂英语,可以与外国收养人进行交流,增进了相互的了解,使外国收养人很及时地了解到孩子在福利机构的生活情况,并产生亲近感,许多外国收养人邀请福利机构领导去国外看望他们曾经养育的孩子,增进相互之间的交往和友谊。 二、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和合作 在办理跨国儿童收养的过程中,涉及公证、公安等有关部门,如果中间某个环节出了问题,将会损害外国收养当事人的权益。以往外国收养当事人到广东收养儿童,在省收养登记中心办完登记手续后,还要到收养儿童户口所在地的公证机关、公安机关办理公证和出境手续,显得非常繁琐。为了方便外国收养当事人,我们及时与省公证处、省公安厅协商,取得了他们的支持和配合,相互达成一致意见,在中心设立一个办理跨国收养公证办证点,协助办理儿童出国护照点,实行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公证、儿童出国护照一条龙服务,这样,不但简化了手续,提高了办事效率,而且缩短了外国收养当事人在华逗留的时间,减轻了收养家庭经济负担,为外国收养人解决了实际困难。 三、 实行规范化管理 跨国儿童收养工作的特殊性,要求我们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要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必须加强管理和督促,规范送养行为,对福利机构上报的预送养材料严格审核,层层把关,对所有材料进行了规范。1999年广东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收养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规范被收养人、送养人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规定各福利机构上报的预送养儿童材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可靠。为此,全省统一规范报送文件格式,统一印制所有表格,并设计专门的弃婴入院登记表供各有关派出所使用,为每一位送养儿童制作了一套相册,赠予外国收养人。中心还研制和开发了广东省收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实行电脑联网操作管理,并与中国收养中心进行数据交换,资源共享,提高了办公效率和送养材料的质量,使管理更趋现代化、规范化。收养登记中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明确收养登记工作人员的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办理过程中严格审查,仔细询问,认真记录。 四、推动福利机构的建设和在院孤残儿童的抚育工作 福利机构建设和管理水平的好坏,在院孤残儿童的生活状况如何,将直接影响儿童收养工作。中心千方百计地为福利院创造条件,督促福利机构搞好基本建设,提高福利机构的管理和儿童的养育水平。广东省民政厅确定了开展跨国儿童送养福利机构的资格认定,对送养福利机构进行不定期抽查,达不到要求的福利机构停止其开展跨国儿童送养业务。近年来,大部分跨国儿童送养福利机构都进行了扩建和改建,福利机构得到改善,使预送养儿童的生活和成长有了一个良好的环境,孩子们活泼可爱的形象和良好的精神面貌,促进了跨国儿童收养工作的进一步发展。2000年,广东对可送养儿童体检要求定点医院体检,确保送养儿童的体检质量。这种做法,受到了中国收养中心的称赞,在全国的送养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第三节 跨国儿童收养工作的作用和展望
跨国儿童收养工作发挥了四大社会功能:一是帮助失去家庭的孩子实现获得家庭生活的权力,使那些失去父母的孩子回归家庭,找到养育父母,在正常的家庭环境中得到抚育和成长。二是可以满足一些外国收养家庭收养孩子的需要。通过收养可以使他们的愿望得以实现,使他们的家庭生活更加美满。三是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济困、助残、爱幼的传统美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那些愿意为孤残儿童奉献力量的人们,可以通过收养来实现他们良好的心愿,并减轻国家的负担。四是加强国际社会与中国的联系,增进中国人民与收养国人民的理解。目前,广东开展跨国儿童收养业务的国家已有十六个: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爱尔兰、西班牙、丹麦、荷兰、比利时、瑞典、挪威、芬兰、新西兰、澳大利亚、冰岛、新加坡。 展望跨国儿童收养工作未来的发展,必将是加强对福利机构的管理,培养一批政治责任感强,政策法律水平高,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服务水平的管理队伍。广东省民政厅将出台跨国儿童收养工作若干规定,使跨国儿童收养法律完善,机构健全,渠道畅通,操作规范。进一步加强科学喂养儿童的理论研究,提高各福利机构养育儿童的质量,为送养儿童早日进入家庭创造良好的条件,使孤残儿童过上幸福的生活。中心的宗旨:一切为了孩子",坚信跨国儿童收养工作将会迎来新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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