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厅地理位置 简体中文 English 设为主页 收藏本站
网上申报 审批公告 表格下载 网上监督 网上信访 网上咨询 办理查询 回复查询 办事指南 民政论坛
  当前位置: 首 页 -> 社会组织
龙岗区民政局积极推动区社会团体成立调解组织
撰写时间: 2008-11-06 文章作者: 陈静波 文章来源: 龙岗区民政局

  龙岗区民政局积极探索民间组织管理新途径,积极推动区社会团体成立调解组织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 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我民间办向各社会团体下发了《关于成立区社会团体调解组织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社团创建调解组织工作要求;同时将主动宣传与耐心释疑相结合,热情接听、接待社团的有关来电、来访,耐心、细致地解答其在创建调解组织的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为构建“大调解”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 督促指导各社会团体成立调解组织。目前,我区171家社会团体,均已按照要求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已全面正常运作。各社会团体人民调解委员会均有专人负责,并设立了调解员和调解室,调解员总数均在3人以上,调解室还配备了办公桌椅,电话、传真等专用设备。同时,各社会团体人民调解委员会还建立了纠纷的受理、转移、委托、信息反馈、调解等各项工作制度,其中各行业协会还在调解室设置了调解标识,并将工作制度、工作职责挂墙明示。

  各社会团体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必将进一步强化新时期社会组织内部矛盾纠纷的调处能力,充分发挥社会团体的调解优势,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平安龙岗作出积极贡献。c


打印本稿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相关新闻
   深圳市启动行业协会商会评估
   民间社团工会为群众排忧解难
   江门市召开行业协会商会工作会议 加强自身建设 发挥职能作用 服务经济发展
   佛山市社会组织开展为民服务活动
   广东出台发展规范社会组织意见
   佛山市民政局组织社会组织开展为民服务活动
         
联系方法 | 交通指引 | 网站背景 | 版权声明 | 浏览建议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广东省民政厅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 邮编:51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