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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要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十一五”期间深入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民发[2007]56号)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大力抓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取得较好的成效。据统计,全市婚姻登记率、合格率、群众满意率均达100%,经上级民政部门评审,被推荐为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
高要市在深入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中,主要抓好“六个加强”:
一、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设施规范化建设
“实行集中婚姻登记,规范管理”是高要市民政局落实新《婚姻登记条例》的重要举措。为改变婚姻登记分散办理的弊端,实现归口统一管理,2006年底,高要市民政局积极争取到高要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投入100多万元资金建成总建筑面积310多平方米的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大楼,全面实行集中婚姻登记。
该服务中心于2007年12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设有1个办公室、6个结婚登记室、1个候登区、1个婚姻档案室及颁证大厅。登记室实行敞开式办公,登记员与婚姻当事人相对而坐,方便当事人咨询有关情况。颁证大厅内悬挂国徽,室内宽敞明亮,布置庄重温馨。候登区设有台椅、饮用茶水等服务设施,并明示各类登记范本,供当事人参照。服务中心设施齐全,配置有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及咨询电话等现代化办公设备,登记业务全部在线实时录入办理,与全省婚姻登记信息联网,进一步提高了婚姻登记工作效率。
二、加强婚姻登记人员队伍建设
为提高婚姻登记工作质量,适应规范化建设的要求,高要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专门配备了6名素质好,熟悉业务的婚姻登记员,其中大专以上学历5人,并规范了婚姻登记员行为礼仪,要求做到统一着装,挂牌上岗,仪容整洁,文明用语,热情服务,不断改进婚姻登记工作作风,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加强婚姻登记制度规范化建设
实行集中登记以来,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下,高要市民政局提出“队伍建设制度化、法规宣传社会化、执法程序规范化、登记管理信息化、服务环境人性化”的目标,把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执法服务作为首要任务,不断提高登记人员素质和行风建设工作水平。制定了《登记处工作制度》、《登记员工作规范》、《登记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登记员服务承诺制度》、《登记限时服务承诺》、《登记处行风建设责任制》、《登记处行风评议制度》等管理制度及高峰期应急预案。通过抓好制度建设,促进了规范化各项工作的落实,提升了服务管理水平。
四、加强婚姻登记服务规范化建设
为满足婚姻当事人的要求,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婚姻登记处积极开展婚姻登记配套服务,设立了婚姻服务部,有偿服务与婚姻登记实行场地、人员、收费三分开,新人可根据需要,自愿选择婚纱摄影等有偿服务项目。
五、加强婚姻登记机关政务公开
高要市民政局结合行风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将婚姻登记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程序、收费标准及依据、咨询服务电话以及登记人员工作职责、姓名、照片等公布上墙,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实行婚姻登记工作政务公开,促进了依法行政,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六、加强婚姻登记机关的档案管理
建立健全婚姻登记印章、证书、档案保管使用等管理制度,配备了兼职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员,严格按照上级民政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制定的立卷要求归档,做到当天办理,当天立卷、当天录入完毕,确保印章、证书、档案齐全完整、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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