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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庆县民政局七项措施服务新农村建设
撰写时间: 2008-11-07 文章作者: 袁昌晟 文章来源: 德庆县民政局

  一是健全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德庆县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实施细则》,按照省、市的要求,完善农村低保制度,扩大低保覆盖面,积极提请县政府从2008年1月开始,两次提高低保标准,城镇低保标准从原来的156元提高到180元,人均补差从原来的80元提高到120元;农村低保标准从原来的104元提高到130元,人均补差从原来的40元提高到65元,并畅通进出口渠道,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同时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设立了医疗救助资金专户,帮助低保对象和困难群众参加了城镇医疗保险,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

  二是提高五保供养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民政部《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健全完善县、镇、村联保机制,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了五保对象供养标准,集中供养年人均标准3600元,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分散供养年人均标准1800元,达到了全市平均水平。积极实施“敬老福星工程”,多方筹集资金,资助莫村、马圩、新圩、官圩、凤村、回龙等9个乡镇敬老院实施改扩建工程,扩大供养能力;更新完善乡镇敬老院服务设施,改善办院条件,提升服务水平。开展乡镇敬老院等级评比活动,使9个敬老院达到省二级以上敬老院管理标准。

  三是实施灾民倒房重建工程。在抗击西江洪涝灾害、强台风和霜冻灾害中,及时组织人员救灾核灾,及时下拨救灾应急资金和救灾物资,确保了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饮、有居所。2008年900户因灾倒房户目前竣工入住率已达80%,余下的可望在2009年元旦前全部入住新居。

  四是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把建立健全基层慈善组织网络作为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来抓,通过做大量宣传发动工作,2008年社会各界共向四川地震灾区募集捐款519万元。为进一步发展全县慈善事业,筹建了德庆县慈善会,为加强全县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发挥重要作用。

  五是深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法律法规,在抓好传统村务公开栏进行村务公开的基础上,继续会同县纪委完善村务公开信息平台,进一步保障农民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完成了2008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全县193个村(社区)委会共选出村(社区)委会成员747人、村(社区)党支部委员313人。

  六是加快推进社区建设步伐。加强了“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建设,改扩建了8个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达到了省市的要求;结合新农村建设,抓好了大同、上围心、罗洪农村社区建设的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向面上推广试点经验,积极引导社会服务向农村社区延伸。以建设“六好”(党建好、自治好、服务好、治安好、环境好、风尚好)平安和谐农村社区为目标,努力搭建一个平台(即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健全五个组织,即健全农村党组织、健全农村群团组织、健全农村专业经济组织、健全志愿者和民间组织、健全社区服务组织;完善五项基本功能,即村民自治功能、经济发展功能、社会管理功能、公共服务功能、社会文化功能。

  七是规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加强殡仪馆和婚姻登记处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管理服务能力,打造民政为民“文明窗口”。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条例》,广泛开展“殡仪服务优质年”活动,坚决制止丧葬事务中的不正之风。治理土葬棺葬和乱埋乱葬行为,推行公墓生态化建设,建成了大同村委会、建发村委会两个高标准村级公益性生态公墓示范点,全县火化率达100%。在婚姻登记处开展“文明窗口”创建活动,加强登记处软硬件建设,营造温馨、喜庆的登记服务氛围;实行登记事务公开,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热情服务;落实岗位职责,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杜绝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加强婚姻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为人民群众保密。积极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目前已发展了山地鸡养殖协会、柑桔协会、农业生产资料流通行业协会、盆景花卉协会、三奇鸡养殖协会、荔枝协会等6个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吸纳会员达1000多人,实现年产值600万元,有效地促进了全县农村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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