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厅地理位置 简体中文 English 设为主页 收藏本站
网上申报 审批公告 表格下载 网上监督 网上信访 网上咨询 办理查询 回复查询 办事指南 民政论坛
  当前位置: 首 页 -> 民政资讯 -> 民政观察
要“老有所养”,需建养老机构
撰写时间: 2008-03-12 文章作者: 田豆豆 文章来源: 人民日报
  提案名称:关于加强养老机构建设,促进养老事业快速发展的建议

  提案人:彭志敏(教育界)

  提案背景:目前中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达1.3亿,占总人口的10%左右。这标志着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2005年我国人均期望寿命已达73岁,社会将呈高龄化发展趋势。未来10到20年,我国马上将迎来老龄化高峰,独生子女“2人负担6—8个老人”的现象即将出现。由于人口流动性增强,城市和农村的“空巢老人”将大大增加,全部“居家养老”并不现实。

  提案摘要:

  调查显示,以武汉市为例,到2006年底,全市60岁以上人口已突破百万,而养老机构只有103所,老年人床位不足2万张,远不能满足4.5%到5%的老人在机构养老的需要。而且现有养老机构普遍存在居住环境不理想甚至较差,护工缺少、专业知识欠缺等状况。无论是公办养老机构还是私营养老机构,都普遍存在经营经费紧张、政府经费补贴到位难、水电等收费未全部按民用收费等状况。

  主要原因一是政府对养老事业重视不够。基层政府对养老问题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

  二是社会对养老机构缺乏理解和关怀。社会上一些人嫌老人脏,对去世出殡反感,迫使一些养老机构不得不经常搬家,难以找到合适出租地。

  我建议,应该建立“低水平、广覆盖”的社会养老体系,大力支持民营养老机构,并探索“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发展模式。设立统一资助账号,鼓励各界人士捐助老龄事业。

  建设规范化、多种类、多层次的养老机构,满足不同人群的养老需求。鼓励宗教团体及各类群体兴办养老机构。由国家规划和制定各类养老机构的建设规模及服务收费标准。面向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开设培训班。同时,国家应倡导形成全社会关心老人的文明风气,引导人们改变养老的旧观念。

  提案人简介:彭志敏,全国政协教育界别委员、武汉音乐学院院长、教授,东方交响乐团团长、民进湖北省委委员和武汉市委主委。


打印本稿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相关新闻
   省会“居家养老”推广调查:家中养老渐成主流
   超过七成老人青睐社区和居家养老
   养老家政服务市场规模巨大 目前超700亿后年1300亿
   城市老年人半数空巢户
   居家养老措施颁布
   灾后重建,请用好灾民的“救命钱”
         
联系方法 | 交通指引 | 网站背景 | 版权声明 | 浏览建议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广东省民政厅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 邮编:51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