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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新模式:租老年公寓奖励子女
撰写时间: 2008-06-12 文章作者: 文章来源: 青岛财经日报

  近几年随着青岛市房价的飙升,很多老人名下的房产已经价值几十万,于是不少老人就想到把现在的房子租出去,不但足够支付入住老年公寓的床位费,还会有一部分结余。记者近日在采访中发现,这种“以房养老”的方式在老年人中似乎已经“过时”,目前不少喜欢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开始采用新型的“以房养老”模式来养老,既满足了养老需求,又符合自己居家养老的习惯。

  “租”个老年公寓养老

  家住沧口的孙大娘平时每天一个人在家,由于子女都很忙,连聊天的人都找不到,有时连饭都懒得做,身体每况愈下。前不久,她听说阳光老年公寓只要交上押金,按月交伙食和护理费,就可以租住五年,她和儿女们商量后就决定搬到公寓住下。

  “这种新的养老模式每月花费不多,关键是让老人有了回家的归属感。”据该老年公寓有关负责人介绍,公寓每层都设了单间,房间里放着崭新的被褥,还配备了数字电视、暖气和空调。他们将与入住租赁式老年公寓的老人签5年的合同,老人们在交纳6万元押金后,平时每人每月只需交纳四五百元的伙食费和护理费,合同期满,他们将押金如数退还。据了解,这种将房屋长期租赁给老人,只收取伙食费和护理费的新型养老模式,在全国尚属首次。这种租住养老的方式受到了老人的欢迎,目前该公寓基本已经住满。

  用房租“居家养老”

  家住湛山小区的邹女士既不愿意住养老院,又不愿跟着子女一起过。但由于没有什么经济收入,便想到将套二的房子租出一间去,既可以获得租金生活,还可以让家里热闹许多。

  “我就一个女儿,嫁到浙江去了,女儿女婿本来想把我接过去,但我吃不惯那边的东西,就拒绝了。”但邹女士一个人住也时常觉得冷清,邻居便给她出了个主意,把其中一间租出去,找个团结户,既可以相互照料,也能给老人补贴点家用。于是邹女士就托做房介的邻居给留意着。“没过几天邻居带来个小女孩,刚刚大学毕业,老老实实的。”于是邹女士就收拾出一间房子以每月600元的价钱租给了那女孩。她很满意现在的这种生活状态,这样一来既给自己找了个伴,又能增加点收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许多老人都比较赞同收取租金补贴养老的方式。一些喜欢居家养老的老人还采取出租了房屋再以低价另租房子住的养老方式。

  以房“奖励”养老子女

  “都说养儿防老,但现在和过去不同了,儿子女儿都一样,谁孝顺,我就把房子给谁。”家住福苑小区的67岁的张大爷有一儿一女,3年前老伴因病去世。老人就开始了单身生活,很多亲戚朋友都建议他再找一个伴,都被老人拒绝了。“这么做我觉得对不起老伴,再说我身体不好,不愿意连累别人。我就指望着这两个孩子了!”张大爷早已做好了打算,他决定拿房子当奖励,不分儿子女儿,将来谁养老,这房子就给谁。如果两个人都养,将来两兄妹平分。

  对于这种“独特”的养老方式,青岛市老龄办权益部工作人员表示,现在老人用房子作筹码,立下遗嘱公证“谁养老,就把房子给谁”的继承养老事例逐渐多了起来,虽然这种办法多少透露着老人们的无奈,但也不失为一种有效的养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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