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自己是佛山人,男朋友是香港人,谈了两年恋爱今年要嫁了,想在佛山办理结婚登记,问需办什么手续。
答:男女双方首先必须符合一般的结婚登记条件,也就是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双方无配偶、非近亲的自愿结婚。
双方前往民政局申请登记结婚,需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男方作为香港居民,要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居民身份证、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 |
问:乡镇政府向村民委员会统筹军人优待金的做法合法吗?其是否与农村税费改革的政策相抵触?
答: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政府不应该再向村民和村委会统筹义务兵家属优待金。 |
问:是否可以在迁居地办理离婚手续(户口已迁离原结婚登记处),怎样办?
答:自愿办理离婚的,双方当事人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可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 |
问:我是广州市红印户口,但我男朋友是天津一家公司的集体户口,但没有办当地的身份证,而一直沿用以前湖北武汉的身份证(还没有过期),现在他拿不到户口本原件,只有复印件,请问这样我们可以领取结婚证吗?
答:你与男朋友要办理结婚登记,他须持有效的本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印章的集体户口部复印件才能办理。 |
问:我们是湖南户口现在深圳打工,因没时间回家办理结婚证,请问可否在深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及领取结婚证,及在哪里办理,需要哪些证明资料和证件。
答:根据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国内公民办理结婚登记持户口簿、身份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
问:我有广州市蓝印户口,我女友是成都的户口,可以在广州市领取结婚证书吗?怎么领取?
答:《婚姻登记条例》规定持本人的户口簿办理结婚登记是指持常住户口簿,没有提及持蓝印户口簿办理结婚登记的问题。建议曾先生持常住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问:我是一名去年退伍的义务兵战士,家住河源市连平县农村户口,服役期间,因公负伤致残,部队有关卫生审批单位评予3等乙级伤残。当我回到原征集地时,当地民政应当给予我哪些优待及抚恤,又是什么样的标准,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抚恤金?
答:三等伤残军人可按规定领取抚恤金,各地标准不同,但不应低于省规定的最低标准每月83元。其退役到地方民政部门报到时,应将伤残证及相关材料送当地民政局,并办理抚恤补助关系,并从报到当月起领取保健金。 |
问:我是一名即将要退出现役的士官(今年),就今年退役的安置的情况向贵单位询问一下,我是非农户口的,有安置卡,对于广东省民政厅是否针对今年的退伍兵有做些怎样优抚呢?如今年我选择了自谋职业,是否当地民政局有发放一次性的补助金呢,大概补助金有多少呢?如果按照民政局会怎样的安排呢?
答:根据粤府[2003]89号文有关精神,从2003年起,我省全面推进城镇兵自谋职业,转业士官一次性补助按照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年人均收1.5至2倍的标准计发,除此基数外,除义务兵年限外,每多服役一年,多补一个月的人均工资。因各地生活水平不同,具体补助标准各不同,可到当地民政局查询。 |
问:我是2003年3月3日批准改领在乡伤残金二等乙级伤残军人,我的伤残证号是粤荣字第20953号,请问有关部门领导同志城改乡后的医药费是怎样报销?
答:根据民政部的规定,在职伤残军人改领伤残抚恤金后,其医疗关系仍按原渠道解决。 |
问:我男朋友是前年移民加拿大的,现为加拿大的永久居民身份(未入籍但已在原居住地取消户籍),他去年2月回国在法院与妻子申请离婚,6月份返回加拿大。去年10月再次回国,至今一直在深圳工作。今年2月,正式拿到与前妻的离婚判决书。请问,他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才可以与我办理结婚登记?是否可以不需回加拿大办理本人无配偶证明?
答:当事人必须按规定回加拿大出具单身证明并经中国驻加使领馆认证才能办理结婚登记,详情请到户口所在地的市民政局询问。 |
问:我98年到英国留学,并与我当时的同学在英国结婚,当时曼彻斯特领事馆的官员还告诉我们说政府是承认我们的婚姻。现在我们都在广州工作,面临着户口等手续,想着要换一个结婚证。我想问的是:我们应该怎样做?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补办结婚手续吗?其中到底有哪些程序?
问:你们在英国结婚的结婚证在中国是有效的,不须再重新办结婚登记,但你的结婚证必须在英国办理公证并经使领馆认证才能使用。 |
问:我的妈妈于1990年在街上捡着一个女婴,并抱回家收养。我妈她人现今给这年女孩办理户口手续碰到麻烦。请问:捡到的女婴抱回家收养,该办哪些手续?
答:
1992年4月收养法实施以前,在社会上捡拾的弃婴,需办理有关收养手续,应在司法部门公证机关办理。 |
问:我是2003年3月3日批准改领在乡伤残金二等乙级伤残军人,请问有关部门领导同志城改乡后的医药费是怎样报销?
答:根据民政部的规定,在职伤残军人改领伤残抚恤金后,其医疗关系仍按原渠道解决。 |
问:我是一名二等甲级伤残退伍军人,有几个问题想向政府咨询:今年(2004年)上半年怎么我到2月17号还只领到前半年的伤残补助910多元,而往年半年能领到1562元?我于大约十二年前统一换发的伤残证已经遗失,该怎样申请补领?
答:根据国家规定,2004年在乡二等甲级伤残军人全年的伤残抚恤金,因公受伤的是3680元;因战受伤的是3770元;因病的是3680元。另我省规定每月还有生活补贴和医疗补助。至于伤残证丢失,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补发。不过,年底全国将统一换发新的伤残证。 |
问:我98年到英国留学,并与我当时的同学在英国结婚,当时曼彻斯特领事馆的官员还告诉我们说政府是承认我们的婚姻。现在我们都在广州工作,面临着户口等手续,想着要换一个结婚证。
答:你们在英国结婚的结婚证在中国是有效的,不须再重新办结婚登记,但你的结婚证必须在英国办理公证并经使领馆认证才能使用。 |
问:本人是退伍军人,但我在与安置单位签完合同后发现工作不适合本人,没有在安置单位上过班,也没有到民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请问我还能申请自谋职业优惠证吗?
答:按照现行的安置政策,政府只保证城镇退役士兵第一次就业。你已由政府安排了工作,不能第二次享受政府安置,也不能再享受现行的自谋职业有关政策 。 |
问:我是一名退伍兵,1996年入伍到1999年退伍。因我是农业户口,所以回来以后一直没有安排工作。但我在今年3月份进入到本县一家事业单位上班。请问:我现在还是农业户口,这样对我以后的工龄计算和退休有影响吗?
答:目前国家事业单位进行改革,实行聘任制,其如果是通过人事部门正式招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应办理非农户口。现其为农业户口,情况特殊,可到当地人事部门咨询。 |
问:国家在年初发行的新版结婚证在我省有了吗?在江门地区什么时候才能领到?
答:最迟今年7月份使用。 |
问:我男友是广州户口,我是成都的集体户口,无法拿到户口本来办理登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给我出据了户籍证明,请问凭这个户籍证明和身份证可以领结婚证吗?我和男友的其他条件符合婚姻法。
答:可以。 |
问:国内居民结婚登记需要带何证件?我是广州一高校学生,属于集体户口,需要什么样的户口证明?需要学校证明吗?办理时照片有何规定?
答: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国内公民办理结婚登记持户口簿、身份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在广州有集体户口簿的学生要求办理婚姻登记的,只要符合《条例》的规定,需持本人户口簿和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无需出具学校的证明,登记时请带三张大一寸双人照片,彩色黑白均可以。 |
问:我的未婚妻现旅居美国,我们想在十月结婚。但按照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她必须在中国驻美国大使馆办理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但在大使馆却没有关于无近亲的那种证明办理,我们该怎么办?
答: 华侨持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无配偶证明,到国内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签署一份申请结婚登记说明书,即可以办理结婚登记。 |
问:10月份起广州人在哪里办理涉外婚姻登记?外籍人士是否只需携带当地中国使馆认可的单身证明及护照即可办理?是否一定要婚检?
答:在没有进行体制改革之前,仍按原来规定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10月份广州人应该仍在广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涉外婚姻登记。外籍人士只需携带经中国使馆认证的驻在国公证机关公证的单身证明及护照,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署一份说明书,即可办理结婚登记。至于是否婚检,由当事人决定,婚姻登记机关不作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