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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灾害救济工作


※ 职责简介
救灾救济处的职责是:  

   组织协调救灾工作;核定和上报全省灾情;组织转移、安置、慰问灾民;管 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接收国内外的救灾捐赠;负责扶贫周 转金的使用管理;指导各地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和指导 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指导农村五保户供养和敬老院建设。

灾害救济工作简介:

   自然灾害救济是重要的社会救济工作之一。广东省水、旱、风等自然灾害频繁。第十次全国民政会议以来,广东各级民政部门在党委、政府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以确保灾民的基本生活为宗旨,以加大自然灾害救济经费投入为手段,以深化体制改革、建立新的自然灾害救济机制为依托,努力做好灾民生活安排工作,成效显著,为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广东是自然灾害多发区。每年春夏的强对流天气以及前汛期暴雨洪涝灾害和7月至9月后汛期的台风灾害,是最常见的灾害,低温冷害、干旱、生物灾害等也常有发生。在频繁的自然灾害中,台风灾害尤为突出。广东是台风登陆我国东南沿海最多的省,平均每年登陆广东的台风近4个,约占全国40%。台风不但频繁,且强度大。如:9509号台风在汕尾登陆时中心附近最大风速达59.7米/秒;9615号台风在粤西吴川登陆时中心附近最大风速达61米/秒;9713号台风在雷州市东部沿海地区登陆,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2级;至2001年,在广东登陆的台风或强热带风暴有“榴莲”、“尤特”、“玉兔”、“菲特”、“百合”等5个,其中强度最强、损失最大的是正面袭击湛江市和粤西等地的“榴莲”台风,登陆时中心风力12级,风速35米/秒,阵风最大风速达46米/秒。台风是自然灾害的“首恶”,约占每年自然灾害总损失的50-60%以上,严重的单个台风造成100亿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如9615号台风损失就达175亿元。暴雨洪水灾害同样严重,如1994年6月,珠江流域遭受近百年一遇的特大暴雨洪水袭击,过程总雨量大于200毫米的雨区面积超过15万平方公里,大于500毫米的达5万平方公里,最大雨量1000毫米以上;1997年5月8日清远市源潭镇实测最大24小时降雨939.3毫米,突破全省最高纪录。

  2005年救灾工作成绩显著。2005 年是我省的大灾之年,特别是 6 月份 我省 17 个地级市、 97 个县(市、区)遭受了百年一遇的特大洪涝灾害,受灾人口 1413.5 万人,紧急转移安置灾民 200 多万人(次),因灾损失 74 亿元。 灾情发生后,各级民政部门及时深入灾区核灾救灾,帮助灾民重建家园。 在 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各级共投入救灾资金 4.5 亿元,确保了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有干净的水喝、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夺取了救灾工作的重大胜利。特别是灾后重建家园工作,在时间短、任务重、资金紧的情况下,克服重重困难,千方百计如期完成了任务,确保了 2.35 万全倒户和重危房户元旦前全部迁入新居,维护了社会稳定,树立了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

  2003年救灾工作扎实有效。去年我省有21个市139个县(市、区)2976.3万人受灾,成灾人口932.9万人,倒塌房屋5.2万间,全省因灾直接经济损失约74.89亿元。至目前止,全省共投入救灾款1.63亿元,救济困难灾民146万人(次),重建住房9467户2.89万间,较好地保障了灾民基本生活。此外,还募集捐款953.92万元,衣物555.77万件,对口支援广西、湖南、贵州贫困地区。

联系方法:

  广州市越华路118号省民政厅救灾救济处
  联系电话:83333120
  E-mail: mzt_jzjjc@gd.gov.cn

十年减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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