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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民政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管行风”的原则,自觉把行风建设和岗位职责紧密结合起来,有力推动行风建设的开展。主要做法有:一是强化责任意识。该局通过组织专项教育,强化干部职工对行风建设的责任意识,明确各自的职责,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性,形成“人人自觉参与行风评议、个个为民政形象争光”的良好氛围;二是明确责任范围。4月中旬,该局一把手与各副局长、各副局长与分管科室和直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先后签订了《汕头市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每个责任人在行风建设中的责任范围,形成了行风建设管理一把手亲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有责任的齐抓共管局面;三是开展双向监督。在行风建设过程中,该局开展上级督促下级、上级主动接受下级监督的双向监督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监督机制,促进行风建设工作的健康发展;四是定期检查讲评。该局每季度举行一次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的讲评,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和基层单位领导工作的检查、督促,确保行风建设工作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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