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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指导思想
根据省委办公厅《通知》(粤委办发电〔2008〕14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组织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及广大党员群众积极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组通〔2008〕2号),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贯彻全国和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民政厅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学习讨论工作方案》和《关于我厅近期继续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有关工作安排》的要求,开展本次调研活动。
二、 调研目的
通过深入全省各地市及部分区县进行专题考察和调研,了解我省各地特别是基层民政工作实际情况,准确把握当前广东民政工作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新任务,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争当民政工作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为目标,以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为主要形式,着力查找制约我省民政工作全面发展的难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和根源,积极探索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思路、新途径、新举措,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推动我省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 调研课题 调研课题分为民政工作综合调研课题和各调研组专题调研课题。 (一)综合调研课题 1、我省乡镇(街道)及城乡社区(含村委会)民政工作机构和人员配置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除全省统一填报统计报表外,各调研组随机详细了解3个乡镇(街道)的情况) 2、民政事业费投入的状况,如何保证民政事业费足额到位和建立增长机制?(除全省的统一报表外,各调研组随机了解3个乡镇(街道)的民政对象及事业单费支付情况) 3、我省民政工作执法现状及如何建立民政依法行政工作机制? (二)各调研组专题调研课题 第一组:1、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五保供养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2、如何创新民政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第二组:1、近年来开展抚恤优待工作,特别是实施新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来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2、贯彻落实中央五个文件精神,做好复退军人稳定工作方面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3、近年来开展双拥工作、设立双拥组织机构、建设“双拥模范城、县”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以及对策和建议; 第三组:1、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界别”参政议政,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2、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进展情况及界线、界桩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 第四组:1、如何扩大民政政策法规工作的开放性和社会性;2、如何解放思想,落实经费,开展好社区建设、基层民主和婚姻登记工作;3、各级公共财政对公办福利机构基本建设、工作人员经费投入情况以及“三无”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和拨付方式; 第五组:1、如何建立健全民政事业经费投入保障机制;2、探索创新我省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及我省福利彩票发行工作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 第六组:我省老龄工作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四、 调研方式 本次调研采取收集统计报表和数据、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 (一)收集统计报表和数据 1、厅统一制发《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民政工作机构人员配置情况和部分工作数据统计表》(可在省民政厅网站下载),由各地级市民政局印发到乡镇(街道)进行统计并逐级汇总,于3月25日前送厅政策法规处; 2、全省民政事业统计报表中的民政事业费数据(由厅计财处制发)。 (二)召开座谈会 1、民政、发改委、财政、人事(编制)等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的座谈会; 2、部分乡镇政府领导和社区(村委会)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 (三)实地考察 深入乡镇(街道)及城乡社区(含村委会)调研;考察民政事业单位,掌握第一手材料。 (四)各组根据调研内容自行采取的其他调研方式
五、调研人员及调研地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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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别 |
组长 |
处 室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地点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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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组 |
刘洪
书记 |
办公室、救济处、低保处 |
办公室
聂元松 |
83333839
13826032201 |
广州、佛山、肇庆、云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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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 |
范俊龙
副厅长 |
优抚处、安置处、双拥办 |
优抚处
容锡宏 |
83349025
13600488649 |
梅州、东莞、中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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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组 |
叶秀仁
副厅长 |
民间局
区划处 |
民间局
谭 琭 |
83351897
13826069193 |
深圳、汕头、汕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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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组 |
郑人豪
副厅长 |
法规处、福利处、政权处 |
法规处
邱智宽 |
83314850
13600080048 |
惠州、潮州、揭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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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组 |
骆招群
副厅长 |
计财处
彩票中心 |
计财处
张树焕 |
83197731
13503038027 |
珠海、韶关、清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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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组 |
高党生
副巡视员 |
老龄办 |
老龄办
方 亮 |
83199518 |
江门、阳江、湛江、茂名 |
六、时间安排 本次调研活动安排在3月中下旬,具体出发时间及行程安排由各调研组自行制定。请各调研组在3月底前将调研报告以书面形式送政策法规处,统一汇编成册。调研成果交流、汇报的具体时间由厅活动办安排,调研成果的运用由厅活动办提出建议,报厅党组研究决定。
附件:
镇街民政机构人员和部分工作数据调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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