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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学习实践活动第一阶段的学习,我总的感觉是越学习越感到重要,越学习越感到紧迫,越学习越感到坚定。我认为,民政部门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必须紧密联系民政工作实际,坚持破立结合,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要想真正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实现“四个突破” 一是突破阻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冲破阻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是思想不断解放的过程,是破与立的统一。破是为了立,立是更彻底的破。勿容置疑,当前在民政系统干部的队伍中,一些同志不同程度的存在小进即骄、等靠要、因循守旧、怕担风险、不思进取等与科学发展不相适应的陈旧观念。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我们必须破除这些陈旧观念,树立起科学、开放、发展的新思想新观念。具体来说,就是要努力做到刘洪厅长提出的“四破四立”,即:破除沾沾自喜、小进即骄思想,树立世界眼光和全国视野;破除得过且过、安于现状思想,树立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神;破除重部署轻检查监督、重指导轻体制机制建设思想,树立依法行政、分级负责的观念;破除等靠要、大手大脚思想,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 二是突破影响科学发展的传统路径依赖。改革开放30年,我们在打破计划经济模式的同时,也逐渐形成并习惯了一套发展模式和发展路径,突出的特点就是片面强调以GDP为中心,以物的增长为重点,见物不见人。这种传统发展方式片面追求物质财富的增加甚至是片面追求GDP的增长,把经济增长从改善人民生活的手段变为了目的,忽视民生、社会公平和协调发展等问题,导致社会矛盾日益凸显。当前,广东正处于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转型的重要历史关口,正处于全面转入科学发展轨道的关键时期,转变传统的发展方式势在必行, 民政系统也应该尽快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勇敢地冲破传统路径依赖的束缚,努力探索新的发展路径,实现科学发展。 三是突破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制度好则发展好,体制活则全局活,机制新则局面新。从传统发展到科学发展是一场发展方式的革命,既需要观念先行,突破传统发展的思维定势,又需要突破既有利益格局,更需要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开放30年,我们虽然成功地实现了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但这并不意味着已经建立起适应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相反,制约科学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如政府在社会管理中仍然存在职能越位、错位和缺位现象,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中缺乏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客观标准;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政策法规建设滞后等等。不建立适应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就难以落到实处,学习实践活动要取得明显成效就极可能成为一句空话。 四是突破限制科学发展的资金瓶颈。这些年,各级民政部门在坚持财政拨款主渠道的基础上,推动民政资金筹集多样化,通过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发展慈善事业、接受社会捐赠等方式筹集资金,有力支持和促进了民政事业的发展。但是,资金不足仍然是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瓶颈,成为影响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主要因素。要实现民政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必须突破资金瓶颈制约,在争取政府公共财政加大投入的同时,继续拓宽和规范有奖募捐、社会捐赠等筹资渠道,进一步开辟资金筹集新渠道,运用政策导向、利益驱动、精神褒扬等方式,推进民政事业投资主体多元化,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发展民政事业。
二、要想做好民政工作,必须树立“五种理念”、建立“五项机制” 创新工作理念不仅是坚持科学发展观指导民政工作全局的内在要求,而且是推动民政工作自身发展的根本动力。因此,树立起全新的民政工作理念,积极创新民政工作机制,对做好新时期民政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一要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建立科学决策的机制。关注民生、重视民生、解决民生,是新形势下民政工作应该高举的一面旗帜,是对民政工作“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宗旨的全新阐释。因此,要把“以人为本”的民本理念和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把为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把爱民作为职业道德,把利民作为工作职责,把以人为本的观念贯彻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当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建立科学的民政工作决策机制,包括建立健全决策的程序和制度,增强决策的前瞻性、计划性;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民主决策,集思广益,多方听取意见和建议,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加强调研论证,以科学预测、科学思考和科学计算为根据作出决策,增强决策的科学性。 二是要树立统筹兼顾理念,建立民生保障机制。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民政工作的职能定位得到提升,民政业务领域得到大大拓展,逐步形成“大民政”的格局。比如,民政工作已从过去主要为传统民政对象服务,向为城乡困难群体为主的广大群众服务拓展;从过去主要保障困难群众生存权,向既保障群众生存权,又注重维护他们的发展权和民主政治权益拓展;从过去以农村为主,向城乡并重拓展等。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开阔视野,树立统筹兼顾的理念,完善民政财力运行机制,确立民政事业在公共财政中的地位,保证民政业务有稳定的财力投入支持。要优先保障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优抚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按照完善公共财政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的投入力度,配套落实好各项工作经费,切实保障民政事业发展所需的资金。要积极资助社会组织从事、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活动,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服务事业,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多渠道筹集民政事业发展经费的资金保障机制。 三是要树立全面发展理念,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党的十七大为民政工作全面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对民政部门也有新期待。这就要求我们要树立全面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救助体系、优抚安置和服务体系、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城乡社会福利事业,加强社会管理和基层政权建设,要把更多精力放在健全完善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上。一是以增强整体效益为核心,建立健全民政工作内部协调机制。注重加强横向和纵向的协调,加强统一领导,加强信息沟通,统一目标,明确责任。二是以制度建设为核心,完善民政工作外部协调机制。首先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这是做好民政工作的重要保证。其次,要协调好与有关部门单位的关系,做好对外“公关”工作。要建立对外协调制度,规定对外协调的途径、方法、步骤;要加强同有关方面的沟通与联系,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有理有据、真诚友好的协商,以争得支持与配合;加强民政宣传,让社会了解民政工作,引起社会对民政工作中热点、难点的关注,从而获得理解、同情和支持。 四是要树立改革发展观念,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改革是推进民政工作的动力,创新是民政事业发展的源泉。在新形势下,要用科学发展观统揽民政工作,大力改进和发展民政工作,进一步探索变革民政事业发展的方式,紧紧抓住制度创新和长效机制的建立,不断思考和探索如何研究掌握社会管理规律、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如何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和社团组织及行业协会的作用、健全社会自治功能和协调机制,如何深化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如何拓展社会服务领域,探索建立社会福利体系,如何扩大农村基层民主、推进村民自治和村务公开,如何建设平安和谐社区,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等等。继续推进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修订与完善,构建民政公共政策的基本框架,推进民政工作的制度创新,形成、完善和发挥民政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五是树立科学指导理念,建立分级负责机制。明确权责、分层管理是调动各方积极性,发挥民政整体效益的重要保证。 我们一定要树立科学指导的理念,强调依法行政,强调分级负责。要理顺上下级民政部门的职责关系,理顺民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实行分层管理、分级负责,调动和发挥基层的积极性。作为省级民政部门, 我们要找准定位,明确职责,不要大包大揽,不要包办代替。要站在全省的角度,对每一项工作更多的从立法和制定政策的层面、从领导体制的层面、从管理体制的层面,特别是机制体制建立的层面去考虑问题,不应把目光和主要精力放在某地、某事上,不应该满足每一项具体工作的解决。要把重点放在检查督促上、放在制度建立、放在指导帮助上,放在调动基层部门的主观能动性上,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合力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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