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粤发〔2008〕16号)、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广东省第一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学组发〔2008〕1号)精神,为全面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学习实践活动,现结合我厅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突出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这个主题,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我省民政工作加快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为广东努力在建设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的主力省、探索科学发展模式的试验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先行地取得重要进展上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学习实践活动以厅机关处室局和厅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全体党员参加。为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健康开展,在活动中要着重把握以下主要原则:
一是坚持解放思想。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更新发展观念、转变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完善体制机制,使党员干部思想更加符合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自然规律和党的执政规律,更加符合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需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解放思想,用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
二是突出实践特色。围绕科学发展,联系民政工作实际,确定活动的实践载体,切实解决突出问题。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的一系列重大部署结合起来,与巩固和扩大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成果结合起来,与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结合起来,与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结合起来,与总结本单位科学发展的经验结合起来。通过学习推动实践,在实践中深化学习。
三是贯彻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开门搞活动,吸收群众全程参与,做到完善发展思路向人民群众问计,查找突出问题听人民群众意见,制定工作措施向人民群众请教,落实整改措施靠人民群众努力,衡量活动成效由人民群众评判。以党内的学习实践带动群众的学习实践,着力把科学发展观普及到人民群众中去,进一步动员广大人民群众投身科学发展的伟大实践。
四是正面教育为主。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始终以巨大的诚意查找和分析问题,全面总结经验教训,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查找和分析问题不搞人人过关,注意保护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发展积极性。
五是注重因地制宜。区别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不同职责,区别党员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的不同层面,分别有针对性地提出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要求,确定各自的重点学习内容和重点解决的问题,实行分类指导,防止一刀切,使学习实践活动更好地体现针对性、创造性和实效性。
三、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达到“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党的建设、促进科学发展”五项要求,实现“三个有”的目标,即:在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深度和广度上有新突破,在解决影响和制约民政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上有新举措,在推动我省民政工作科学发展上有新成果。具体是: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厅党员干部尤其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深度和广度上有新突破,并能在实际工作中自觉地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二)破解发展难题。在解决影响和制约民政工作科学发展的“八大难题”上有新举措、新突破、新成效,“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日益彰显。
(三)创新体制机制。注意解决影响科学发展的行政管理体制、监督考核体制等体制机制问题,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为科学发展提供制度保证。
(四)加强党的建设。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健全党组织建设,完善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党组织的号召力、战斗力和凝聚力进一步加强,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更好地发挥。
(五)促进科学发展。民政工作在实现科学发展的同时更好地服务于全省工作大局,对广东争当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贡献更加突出。
四、方法步骤
学习实践活动从2008年9月开始到2009年2月底结束,分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等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阶段(2008年9月下旬到11月中旬, 50天左右)。这一阶段是整个学习实践活动的基础,主要任务是按照“重在深化思想认识、重在转化调研成果”的要求,深化学习、深化认识,深化调研,避免简单重复在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中已经开展过的工作,努力把学习调研引向深入,引向解决实际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四个环节:
(一)广泛发动。10月9日,厅召开动员大会,刘洪厅长作动员讲话,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发动和具体部署。厅直各单位要在10月中旬前召开动员会,通过思想发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把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的热情、实践的干劲充分调动起来。
(二)深入学习。针对单位和个人在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中的薄弱环节,结合调查研究和主题实践,选择最有针对性的内容和最切合实际的方式进行“补课深化”式的学习,增强学习实效。相对集中5天时间开展相关活动:一是读一天,根据实践的需要,对《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和党的十七大、省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进行有针对性的自学、精读,提高运用科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听一天,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到本部门本单位作专题报告;三是访一天,党员领导干部联系职责分工,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走访党员群众,听取基层的意见;四是讲一天,党员领导干部到联系点或分管部门单位作专题辅导报告,既教育别人,也提高自己;五是谈一天,通过座谈交流,谈认识体会、谈意见建议,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鼓励党员干部撰写学习体会文章,并采取适当方式进行交流。同时,在《广东民政简报》上开辟“领导干部谈科学发展”栏目,交流和展示学习成果。
(三)深化调研。领导干部要在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围绕《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针对我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调研,摸清工作实情,探索工作规律,着力在转化应用调研成果上下功夫。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精心选择发展中正反两方面的案例进行剖析,努力提高党员干部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更好地从理论与实践结合上加深对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认识。
10月下旬,由党组成员分头带领调研组,深入全省各地及厅直各单位开展大调研活动。
第一组:以刘洪厅长为组长,办公室、优抚处、双拥办、安置处参加。
第二组:以叶秀仁副厅长为组长,民间组织管理局、人教处、监察室参加。
第三组:以骆招群副厅长为组长,计财处、救济处、低保处参加。
第四组:以陈桂光副厅长为组长,法规处、福利事务处、老龄办参加。
第五组:以高党生副巡视员为组长,基层政权处、区划处参加。
上述每个调研组组成单位的第一个处(室、局)负责牵头协调收集本组具体的调研课题,于10月15日前报厅政策法规处;厅政策法规处汇总并制定具体的调研方案,于10月18日前提交厅党组研究。
(四)主题实践。坚持边学边做、以干促学,围绕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主题实践活动,为厅机关单位争当民政工作排头兵、党员干部争当岗位排头兵创造条件,营造推动科学发展的社会氛围。组织开展“四个一次”活动:一是算一次账,就是联系实际算发展科学不科学的账,算清认识账转变思想观念,算清职责账改进机关作风,算清成本账建设节约型机关,算清效能账推动职能转变,务必算出差距,算出信心,算出动力;二是办一次事,就是要进行换位体验,结合本单位的职责,把自己当成服务对象,从第一道程序开始去办一件事,全程体验在本单位办事的效率、服务质量和办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听一次意见,就是在办一件事的过程中,认真听取基层单位、服务对象对改进本单位工作的意见建议,找出认识差距、薄弱环节和对策建议;四是看一次点,就是到本部门本单位的联系点和情况复杂的地方,深入调研,解剖“麻雀”,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第二阶段:分析检查阶段(2008年11月中旬到12月下旬, 40天左右)。这一阶段是学习实践活动从思想层面进入实践层面的重要阶段,主要任务是按照“重在总结经验教训、重在完善发展思路”的要求,在学习调研的基础上找准问题,分析原因,明确方向,拿出对策。重点抓好以下四个环节:
(一)找准突出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立热线电话、设置意见箱、开展问卷调查和网上调查等形式,开展“三对照、三查找”:对照“八个必须、八个解放出来”,查找民政工作发展观念、发展思路、发展规划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查找本单位在建立健全配套制度、破解发展难题、创新发展模式、推动本单位科学发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愿望,查找在党性党风党纪、服务基层群众、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如实向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本人反馈。
(二)撰写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运用学习调研的成果,紧密联系各单位实际,回顾党的十六大以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查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原因,提炼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要思路、工作要求和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特别是思想政治建设的具体措施等。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全程主持分析检查报告的撰写。分析检查报告要突出检查和分析这两个环节,敢于触及问题,提出推动科学发展的思路举措,避免写成工作总结或工作报告。各单位分析检查报告初稿形成后,要以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经党组(党总支、党支部)扩大会议充分讨论后,反复修改完善。
(三)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争当实践科学观排头兵,结合民政工作和本单位实际确定主题。专题民主生活会与2008年的年度民主生活会合并召开。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重点查找个人和班子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前,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谈心,交换看法,认真撰写发言材料,做好充分准备;专题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应采取适当方式对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进行测评。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分析查找自身差距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对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既要严格要求,提高质量,又不搞人人过关,注意保护党员干部的积极性。
(四)组织群众评议。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形成后,要结合开展评机关、评政风活动认真组织群众评议。评议可根据实际情况召开座谈会或书面评议等形式进行。参评人员既要有本部门本单位的党员和群众,也应有一定的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的代表。参评人员着重从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深不深、查找的问题准不准、原因分析得透不透、发展思路清不清、工作措施可行不可行等方面对分析检查报告进行评议。群众评议中提出的正确意见要体现到修改后的分析检查报告中来。厅党组的分析检查报告经省委指导检查组审核后,报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厅机关各处室局和直属单位的分析检查报告和评议结果,经厅指导检查组审核后,报厅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广东民政简报》上公开。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阶段(2008年12月下旬到2009年2月下旬,60天左右)。这一阶段是学习实践活动取得成效的重要阶段,主要任务是按照“重在创新体制机制,重在人民群众满意”的要求,集中力量解决一批影响和制约民政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推动民政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重点抓好四个环节:
(一)针对问题制定方案。整改落实方案应以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为依据,突出针对性,注重可操作性。要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制度,按照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明确列出哪些是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可以立即解决的,哪些是经过努力一段时间可以解决的,哪些是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的,分别提出整改落实的目标、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分管领导、分管部门,使整改落实工作有章可循。
(二)公布方案促进整改。整改方案制定后,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整改方案,公布任务分解,公布承担整改任务的分管领导和部门,公布整改责任和时限,接受监督,增强整改压力和动力,促进整改责任的落实。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落实整改方案出主意、出力量。
(三)突出重点解决问题。紧密联系民政工作实际,通过“四强化、四推动”:就是强化为民意识,推动服务水平提高;强化责任意识,推动改革创新;强化制度建设,推动规范管理;强化能力建设,推动民政科学发展,在以下五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上取得明显成效。重点做好四项工作:提高低保标准,建立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力争今年出台《广东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规定》;建立和完善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完善灾害救助管理体制,规范各项灾害应急救助工作程序,切实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二是在实行分类指导,推动珠三角地区“六社”联动,带动全省发展上取得明显成效。在珠三角地区推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服务、社会组织、社区管理体制、社工人才队伍和社会慈善事业“六社”率先改革,率先发展,带动全省,提升我省民政工作整体水平。三是在进一步推动民政工作体制机制创新上取得明显成效。从机制、制度考虑问题,从政策法规的层次层面,从领导体制、管理体制、投入体制考虑问题,争取解决一个问题建立一个制度,建立一种机制。四是在解决人民群众和基层部门反映强烈的问题上取得明显成效。想基层所想,急基层所急,抓重点,破难点,解热点,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切实解决民政工作中存在的人民群众和基层部门反映强烈的问题。五是在进一步改进党员干部作风上取得明显成效。做到严谨细致,解决马虎应付的问题;做到深入基层,解决心态浮躁的问题;做到规范管理,解决放任自流的问题;做到依法行政,解决法不责众的问题。
(四)区分层次建立完善制度。厅机关单位要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部署,针对本单位科学发展的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完善内部工作制度。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分期推进。对于需要上下共同努力才能解决的体制机制问题,要积极向相关机构提出建议,争取支持解决。
学习实践活动的每一阶段,省厅都要进行转段动员、检查指导、总结评价、厅机关单位没有达到上级要求的不能转入下一阶段。
学习实践活动基本完成时,各党支部(党总支)要做好总结工作,并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通报。在此基础上,组织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主要测评对解决本部门本单位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突出问题的满意度,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活动实际效果的满意度。测评结果以适当方式公布。根据测评情况,进一步完善整改落实措施,确保学习实践活动中尚未解决的突出问题继续得到有效解决。
五、组织领导
厅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和指导,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落实责任,组织上提供保障,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厅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实践活动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来抓,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厅成立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厅长刘洪任组长,党组成员叶秀仁、骆招群、陈桂光、高党生任副组长,厅办公室、法规处、人教处、党委办、监察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各阶段活动安排,组织学习宣传活动;同时成立指导检查组,及时了解掌握各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负责指导检查各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重点环节,督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单位要建立和落实领导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切实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积极参加领导班子和所在支部的活动,并结合分工建立联系点。民政部也正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省厅学习实践活动情况也要及时向民政部汇报反映,加强部省互联。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厅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学习实践活动的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广东民政简报》、《广东民政》杂志、民政公众网等媒体,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宣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点面结合地反映我厅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和各单位贯彻落实的部署、要求、做法、经验和成效,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三)鼓励探索,求实创新。在坚持学习实践活动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针对不同单位的不同特点,党员领导干部和机关党员等不同对象,提出有针对性的具体要求,创新活动载体。各党支部(党总支)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方式方法可结合本单位的实际作出安排,鼓励大胆探索。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积极探索有效形式,确保广大党员全员参与、全程参加。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群众首创精神,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
(四)统筹兼顾,互促共进。要根据本单位实际,统筹谋划学习实践活动与当前各项工作,做到学习和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要统筹安排学习实践活动各阶段、各环节的内容,做到有机衔接、前后呼应。要把学习实践活动与贯彻党的十七大的重大战略部署结合起来,与巩固和扩大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成果结合起来,与落实《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结合起来,与开展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活动结合起来,与推动广大党员“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结合起来,与做好民政各项工作、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与总结今年的工作、谋划明年的工作结合起来,用科学发展的实际成果来衡量和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
厅各处室局、直属单位要按照省委的要求和本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报厅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