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置处的职责是:
承担军队(含武警部队)移交地方管理的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承担退役士兵、复员干部、伤病残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组织实施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军供站、供水站、军人接待站、军休所的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
安置工作简介:
一、退伍军人安置 退役士兵包括退伍义务兵、转业(复员)士官(原转业志愿兵)和复员军官。退伍安置工作,贯彻从哪里来回哪里去,妥善安置,各得其所的原则,城镇入伍的退伍义务兵、转业(复员)士官和农村入伍的转业士官,由入伍所在地政府安排就业;农村入伍的退伍义务兵和复员士官,由入伍地政府实行军地两用人才开发使用;复员军官则自主择业。广东省退伍军人安置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置政策和规定,采取有力措施,基本完成了各年度的安置任务。
二、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 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工作(以下简称军休工作)是指按国家规定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伤残士官、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以下简称军休人员)移交地方安置和服务管理,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根据邓小平同志关于军队建设的思想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军地双方一项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对推进军队的改革和现代化建设,巩固国防,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社会意义。
军休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切实解决好军休干部的住房,办理好接收安置的各项手续,做好他们的服务管理,确保他们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下称“两个待遇”)落实,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二是接收安置好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做好他们生活经费的划拨和发放工作。
工作情况:
2009年 坚持解困、稳控和教育三结合的工作机制,保持了复退军人整体稳定的形势。安置工作开创新局面。全省共接收退役士兵25570人,城镇退役士兵9432人中有9021人选择了领取一次性安置补助金自谋职业,自谋职业率达到96%,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加快推进了退役士兵城乡安置一体化改革步伐,深圳、珠海、东莞、中山、佛山顺德区及禅城区等,实现了退役士兵城乡安置一体化。进一步完善了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机制,2009年我省退役士兵有7987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在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李学举部长对我省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军休人员“两个待遇”全面落实,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汕头、东莞、广州江村等军供站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军供饮食供应应急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全省供应过往部队官兵饮食24万人次。
联系方法:
广州市越华路118号省民政厅安置处 联系电话:83334143(安置、军休) E-mail:mzt_yfazc@gd.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