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业务由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主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的职责是:
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 贯彻实施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 监督工作;拟订社区建设的政策、规章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社区服务管理工作; 负责婚姻登记、婚姻服务和婚姻介绍机构的管理工作;承办涉外婚姻登记工作。
婚姻工作登记简介:
广东省目前有婚姻登记管理机关1927个,婚姻登记管理人员2750人,其中专职婚姻登记管理人员1024人,占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37%,兼职婚姻登记管理人员1727人,占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63%。婚姻登记管理网络大体上是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城市的区民政局负责办理国内婚姻登记;县、区级民政局负责办理华侨、港澳台同胞婚姻登记;地级市以上民政局负责办理外国人、外籍华人及部分台湾同胞婚姻登记。目前,全省有33个城区集中办理婚姻登记,占全省城区总数的70%。有2个县部分集中办理婚姻登记业务(为梅州市的蕉岭县和大埔县)。1994年以来,全省平均每年办理结婚登记586000多对,(其中涉外、华侨、港澳台居民结婚登记12000多对)。办理离婚登记16000多对,(其中华侨、港澳台居民离婚登记300多对)。
1994年来,广东省各级民政部门依法行使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行政职能,深入贯彻执行婚姻法律、法规;认真做好婚姻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探索婚姻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实行量化目标管理制度;加强婚姻登记管理队伍和婚姻登记业务基础建设;加大婚姻登记执法管理力度;拓展和规范婚姻服务;婚姻登记管理水平得到了明显的提高,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联系方法: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 电 话:(020)83339754 传 真: (020)83338595 邮 政 编 码: 510030 电 子 邮 箱:mzt_jcs@g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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