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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民函〔2008〕166号
转发民政部“重生行动—全国贫困家庭唇腭裂儿童手术康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
  “重生行动—全国贫困家庭唇腭裂儿童手术康复计划”(简称“重生行动”),是民政部与李嘉诚基金会从2008年起实施的合作项目,为全国贫困家庭、福利机构和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中患有唇腭裂症的儿童提供免费手术和康复治疗。为使“重生行动”得到有效实施,帮助唇腭裂儿童解除疾患、健康成长,现将民政部《关于印发〈 “重生行动—全国贫困家庭唇腭裂儿童手术康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函〔2008〕9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地应迅速开展摸查统计工作,要把边远山区的贫困家庭患儿列入摸查统计的重点对象,各市民政局务必于4月底前将市、县(区)、乡镇的贫困家庭、福利机构、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中需要手术、康复治疗的儿童名单,按《“重生行动”唇腭裂儿童手术康复申报名单汇总表》内容汇总填报省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5月上旬“重生行动”项目开始实施手术。
   二、患儿需手术和康复治疗应由其监护人或家庭亲属自愿提出申请,并由申请人填写《“重生行动—全国贫困家庭唇腭裂儿童手术康复计划”资助申请审批表》,提交家庭户口本复印件、家庭享受救助相关证件或证明复印件。
  三、患儿及一名陪护人员的食宿、交通补助费为2000元,由项目医疗承办单位包干使用,以实报实销形式支付。支付范围包括患儿及一名陪护人员的往返交通费及住院期间的食宿费。患儿家属直接与项目医院办理报销手续。
  四、各市、县(区)接“重生行动”项目办公室的批复后,按手术批次与我省项目承办医疗单位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唇腭裂治疗中心办公室联系手术事宜。联系人:张万聪、谢秋萍,联系电话:0754-8915874、8915876(24小时值班),地址:广东省汕头市东厦北路,邮编:515041。
  五、省“重生行动”项目由省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负责组织实施,请各市、县(区)民政局自行下载“重生行动—全国贫困家庭唇腭裂儿童手术康复计划”资助申请审批表。重生行动网站:chongsheng.mca.gov.cn。
  联系人及电话:于秀田 020-83197555(传真)


 

 

 

 

 

  

 

 

  附件:

 

“重生行动”唇腭裂儿童手术康复申报名单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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