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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副省长李容根在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撰写时间: 2008-01-14 文章作者: 文章来源:
广东省副省长 李容根
(2008年1月11日)
 
 
同志们:
今天,在这里召开全省民政工作会议,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民政工作成绩,研究部署新一年的工作任务,动员全省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继续解放思想,努力开拓创新,争当民政工作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会议主题鲜明,非常及时,非常重要,对推动民政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刚才杨华维厅长作了一个很好的报告,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刚刚过去的2007年,是我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取得重要成就的一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初步转入科学发展轨道,全年经济总量突破3万亿元,继1998年超过新加坡、2003年超过香港之后,去年又超过了台湾,人民群众的生活普遍得到改善,全省呈现出政治安定、社会和谐、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的大好形势。民政工作经过一年的努力,也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全省已有176.78万人享受低保救济,低保工作被纳入到县级党政一把手工作实绩考核内容,初步建立起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临时救济为补充,教育、住房、医疗等各项救助制度配套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框架;二双拥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到位。根据中央五个政策性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出台的有关政策,切实提高了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保障了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还结合纪念建军80周年,为全省现役军人家属和烈士遗属家庭张挂“光荣军属”、“光荣之家”门牌,营造了拥军优属的浓厚氛围。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顺利进行,自谋职业率创历年新高;三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深入推进。在城市着力构建“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在农村进一步完善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为核心,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四是慈善事业蓬勃发展。出台了我省慈善事业发展五年规划,召开了全省慈善大会,表彰了一批慈善人物和单位,掀起我省慈善事业发展的新高潮;五是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加强。加快推进行业协会整改,推动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和等级评估工作,积极培育发展社区、农村基层社会组织和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为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六是老年福利事业进一步发展。“千间敬老福星工程”大大改善了农村敬老院的面貌,城市居家养老服务全面推进,全社会进一步关注老龄事业;七是地名公共服务、婚姻登记服务、殡葬管理等专项社会事务的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此外,灾民生活基本得到保障,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机制基本建立;全省福利彩票销量取得新突破,筹集到了更多的公益金。总之,各项民政事业呈现出勃勃生机。这份成绩来之不易,它凝结着全省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辛勤劳动的汗水。民政工作使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赢取了广泛赞誉。在此,我代表省政府,向辛勤工作在民政战线上的全体同志们表示诚挚的问候!
下面,我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找准方位,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十七大报告突出强调了科学发展、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发展基层民主、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具体部署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低保制度、慈善事业、优抚安置、双拥工作、老龄工作、减灾防灾等工作,几乎涵盖了民政工作的全部内容,为民政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新的行动纲领。随着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深入推进,民政工作被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民政面临的任务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繁重,民政服务的对象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广泛,民政承担的责任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重大,民政工作越来越成为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千百万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
首先,做好民政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民政部门担负着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权益、推进基层民主、强化社会组织管理、搞好双拥共建等重要职责,民政业务虽然多元,但其本质集中到一点就是为民。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亲民之意、为民之举,很大程度上是通过民政工作来实现的。做好民政工作就是实践以人为本的过程,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民政工作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这就使民政工作抓住了科学发展观的灵魂,也为民政工作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中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进而使民政工作的职能作用在紧紧把握住时代发展的脉搏中得到了全面提升。
其次,做好民政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党的十七大提出了“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省十次党代会提出今后五年“全省实现宽裕型小康,珠三角地区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奋斗目标。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目前我省城乡还有176万人享受低保,28万重点优抚对象中还有不少人存在生活、医疗、就业等困难,每年还有大量的灾民、低收入家庭需要救济,部分老年人还没有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等等。如果在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忽视这些困难群众,那么建成的小康社会就是个不全面、不完整的小康社会,就难以实现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技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的目标。民政部门不失时机地把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等各项为民解困的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就是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而采取的重要保障措施。
第三,做好民政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需要。近年来,我省各级民政部门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推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抓好城市社区建设和农村村民自治,在协调各方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公平,化解社会矛盾,密切干群关系,安定军心民心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把大量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但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影响稳定的因素,比如涉及村委会选举、复退军人生活医疗待遇、城市贫困居民低保待遇、社会组织监管、基层殡葬管理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都必须依靠民政部门充分发挥社会平衡稳定机制作用,通过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疏导化解社会矛盾,最终达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效果。
第四,做好民政工作是实现构建和谐广东目标的需要。我省正处在改革发展的攻坚阶段,处在社会矛盾的凸显期,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任务繁重而艰巨。在这方面民政工作具有独特的优势。比如,通过发挥民政部门对“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的推动作用,有利于促进社会管理新格局的进一步建立健全;通过充分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作用,大力培育发展各类社会组织,有利于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通过做好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慈善工作等,解决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问题,有利于推进社会公平,促进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和平等友爱、无私奉献、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的形成。民政工作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2004年初,省民政厅就提出了我省民政工作争创一流、争当全国民政工作排头兵的目标,经过几年努力,我省多项民政工作在全国处于领先位置,并创造了许多新鲜经验,得到了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的肯定。但改革没有止境,发展也没有止境。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我省提出了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全力构建和谐广东的目标。新形势下,民政工作职责更加重要,作用更加突出。各级民政部门的同志,一定要从党和政府工作全局的高度,重新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现实需要,顺应人民提高生活水平和保障水平的强烈呼声,适当提高民政工作发展目标,加快民政事业发展速度,推动民政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
二、突出重点,务实为民,切实做好2008年民政工作
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第十八次全省民政会议精神、实施“十一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关键一年。2008年民政工作,要以十七大精神为统领,坚持人民唯大、人民唯重、人民唯先,把“为民”作为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把服务大局的责任落实到服务群众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效果上,优先安排、重点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做好以城乡低保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救助工作。关注民生,首先要关注最困难的群众,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与温暖。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相应提高,民政部门要在保障困难群众生活方面做出更大的努力。要以“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为总体目标,继续把完善城乡低保制度作为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要根据省府常务会议精神,切实落实低保资金,确保将全省农村年收入1200元以下的新增的22万多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要继续完善低收入群众和低保边缘群体的临时救助制度,探索建立低保标准调整机制,全面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建设。要努力抓好低保救助与五保供养、灾民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以及医疗、住房、教育等专项救助的相互配套,使各项救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等制度以及最低工资制度、再就业制度相互衔接,从而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困难群众织牢这张“兜底网”。
二是全力做好救灾救济工作。要根据我省自然灾害多发的特点,切实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灾害应急救援水平。要以救灾应急准备为重点,提升灾情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体系,健全“横向到部门,纵向到镇村”的救灾应急预案管理网络,加快我省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改进和提高储备物资技术水平。要以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为根本,认真做好转移安置、恢复重建、生活救助等各项工作,逐步建立因灾死亡人员抚慰金制度,不断加大救灾投入,完善救灾扶持政策,提高受灾群众的救助水平。要以提高综合减灾能力为核心,推进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开展减灾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减灾意识。
三是顺利完成村居委换届选举工作。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也是民政落实民权的重要职责。今年是我省的村居委换届选举年。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集中精力,严密组织,切切实实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并以换届选举为契机,不断深入开展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村居民自治。要继续推行和完善“二合一”村委会选举、选举观察员制度等富有广东特色的好做法,探索民主选举新机制,规范民主选举的各项规程,确保选举过程和结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把城市社区建设和农村社区建设的发展目标统一起来,加快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城乡社区。
四是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民政部门要继续发挥好为军队和国防建设服务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军政、军民团结。要结合我省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活动,大力推动优抚安置政策的贯彻落实,完善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努力提高抚恤补助标准,确保优待政策足额兑现。要以政策法规为保障,加快我省优抚安置法规政策配套建设,制定出台我省的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修订我省拥军优属若干规定,与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等。要创新社会优待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继续深入开展“关爱功臣”系列活动。要落实“五包”措施,切实做好复退军人稳定工作。要大力推进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完善培训、就业配套政策,提高退役士兵就业竞争力,逐步实现城乡退役士兵安置享受相同待遇,逐步实现退役士兵安置向职业培训、就业扶持、自谋职业转变。
五是大力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慈善事业的发展水平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发展慈善事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要借我省刚刚召开慈善大会的有利时机,全面激发社会参与慈善的热情,加快推动慈善事业全面发展。要大力开展慈善宣传,倡导慈善精神,培养各类慈善组织,壮大志愿服务力量,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以多种形式参与慈善活动。要推进慈善超市和社会捐助站点建设,继续组织好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和“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探索慈善救助新模式。要配合开展好“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落实慈善捐助税收优惠政策,完善慈善工作的社会激励机制。要加强慈善资金管理,加强慈善组织自身建设,提高慈善事业公信力。
六是大力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服务。要按照“建立宏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要求,着力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民政工作人才队伍,努力提高民政工作干部队伍素质。要坚持领域先行,重点突破的原则,继续深入推进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着力解决机构编制和经费等保障措施,力争在社工岗位设置、经费保障、管理制度和政府购买服务方面有新的突破。要抓住国家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机遇,加大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员在职培训的力度,鼓励广大民政干部职工踊跃参加考试,通过培训和考试,进一步提高民政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大力培育发展公益类民间组织,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政府购买民间组织社会工作服务的政策。加强志愿服务法规建设,大力推进志愿服务,倡导社会文明新风。
三、强化政府责任,凝聚各方力量,为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加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民政工作直接体现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具有明显的社会公益性。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需要进一步强化政府的责任,扩大社会的参与。各级政府应责无旁贷地从制度建设、资金投入等方面推动民政事业发展。
一要切实加强对民政工作的组织领导。重视和加强民政工作,要落实在为民政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上,要体现在人民群众得到的实惠上。各级政府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把民政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大检查监督力度,确保各项民政政策举措落实到位。要认真分析研究民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问题,特别是事关民生民利和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妥善解决。要研究解决当前民政工作机构人手少、经费紧与民政工作任务重、要求高之间的矛盾,尤其是要加强乡镇(街道)民政工作力量,改善工作条件,夯实基层民政工作基础。
二要增强部门协同、社会联动的整体合力。民政工作线长、面宽、量大,需要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各级政府要加强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通力协作,对民政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争取相关部门更多的关心、支持。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出发,通力合作,共同推进民政事业发展。同时,要广泛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民政事业的良好局面。
三要进一步完善投入机制。切实保证民政事业发展必需的资金,是完善公共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要顺应人民的新期待,随着经济发展和财力的增强,在构建公共财政体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的过程中,加大对民政事业的投入,逐步做到民政资金安排在财政预算中的比例与民政事业发展、社会建设需求相适应。要加强和完善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将优抚、救助、福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切实提高社会福利服务水平。要保证民政业务的专项工作经费,确保各项民政业务工作的开展。
  四要促进民政部门加强自身建设。民政部门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每一项工作都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要切实推动民政部门加强自身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高素质民政工作队伍。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牢固树立服务观念,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身了解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需,我有所为;民有所难,我有所助”。要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加强学习,提高本领,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民政工作行的是德政善举,肩负的任务光荣而艰巨。希望全省民政战线的同志们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继续解放思想,努力开拓创新,站在新起点,瞄准新目标,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努力争当民政工作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开创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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