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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调整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及城镇“三无”人员救助标准
撰写时间: 2008-05-06 文章作者: 文章来源: 佛山市民政局

  日前,为确保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及城镇“三无人员”两类困难群体不因物价上涨而影响其基本生活,南海区政府下发文件,同意对区上述两类对象的救助标准在原有基础进行调整。调整后,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600元,资金筹集仍按区、镇(街)、村三级4:4:2的比例负担;城镇“三无”人员的救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600元,所需经费由区财政全额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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