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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资助60户农村重点优抚对象修建住房
撰写时间: 2008-07-02 文章作者: 文章来源: 汕头市民政局

  为帮助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危房户修建住房,我局根据市政府解决未实施危房改造工作有关会议和市领导指示精神,会同各区县民政局组织精干力量,对全市年收入1500元以下的重点优抚对象无房户、危房户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定60户重点优抚对象为建房帮扶对象。按照低保户修建住房每户补助2万元的标准,由市、区财政各负担40%,镇(街道)负担20%的原则,从市级历年节余的福利彩票公益金中拿出48.8万元,帮助这60户重点优抚对象修建住房。目前市级负担资金已落实到位,各区、镇(街道)配套资金正在加紧筹集中,以确保帮建任务年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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