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东莞市委、市政府、东莞军分区作出了《关于全面推进双拥工作创新发展的决定》(东委发〔2008〕9号),要求各镇街、市直各单位、中央和省驻莞单位、驻莞各部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巩固和发展东莞市双拥工作成果,掀起新一轮创建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热潮,全面推进双拥工作创新发展。一是加大教育宣传力度,营造双拥工作新氛围。要围绕党的十七大关于实现富国和强军统一的深刻论述,深化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模式,扩大教育覆盖面,加强阵地建设,树立宣传典型,强化全民国防观念,为双拥工作创新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是广泛开展军民共建活动,拓展双拥工作新领域。要着眼“围绕发展抓双拥、抓好双拥促发展”,做到全民拥军向军事斗争准备领域拓展,驻军爱民向经济社会转型拓展,军民共建向“两新组织”拓展。三是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开创双拥工作新局面。要坚持以人为本,努力解决军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抓好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四是加强法规机制建设,提升双拥工作新层次。要抓紧制定完善《东莞市拥军优属若干规定》、《驻莞部队拥政爱民规定》、《东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等政策规定,推进双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要建立完善双拥工作机制,努力构建军地一体、平战结合、立体拥军、权威高效的双拥工作和拥军支前领导体系。五是打造双拥模范城品牌,推动双拥工作新发展。要以荣誉为新起点、新动力,按照新修订的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的八条要求,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以更高的标准做好双拥创建工作,努力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全省双拥模范城“八连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