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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征收一览表
撰写时间: 2008-05-27 文章作者: 文章来源:

序号

征收项目

征收标准

依据(印发机关、时间、条款项内容)

备注

1

社会团体
登记费

申请

10元/件

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1996]1602号,
发改价格[2003]851号

广东省收费许可证:编号:粤费广东0036001-1号

 

登记

90元/件

变更

40元/件

2

社团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登记费

申请

10元/件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3]851号

登记

40元/件

变更

20元/件

3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

登记

100元/件

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9]2115号

变更

40元/件

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9]2115号

3

基金会
登记费

申请

10元/件

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1996]1602号,
发改价格[2003]851号

 

登记

90元/件

变更

40元/件

4

基金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费

申请

10元/件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3]851号

登记

40元/件

变更

20元/件

5

收养登记费

收养申请手续费

20元/件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349

广东省收费许可证:编号:粤费广东0036002-1号

收养证工本费

10元/件

收养登记调查费

220元/件

解除收养关系登记费

100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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