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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明确今年七项重点工作 全面推动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撰写时间: 2007-01-30 文章作者: 文章来源:

  1月23日,广东省民政厅在广州召开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会议主要回顾了2006年我省民政工作,部署安排2007年工作,全面推动我省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省民政厅厅长杨华维就今年我省民政工作任务作了具体部署。各市、县(区)民政局长、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共20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2006年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圆满完成了年初部署的各项任务,有力地促进了和谐广东建设,“十一五”民政事业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会议明确要求,今年要突出抓好七项重点工作:

  一、推动低保、五保工作再上新台阶。今年农村低保标准人月低于100元的要提高到100元,把人年均收入1200元以下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各地要搞好调查摸底,落实所需资金,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低保救济。要突出提高补助水平,14个经济欠发达地区,从今年1月起,原则上城镇人均月补助要达到80元以上,农村要达到40元以上,使全省所有城市的低保补助水平达到全国平均补助水平以上,珠三角地区也要根据实际适当提高低保补助水平。加快推进城乡医疗救助示范工作力度,2007年全省要建立起完善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加大资助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力度,凡是开展农村合作医疗的地区,要资助所有的低保户、五保户参加。大力推动低保信息管理网络建设,今年要实现省、市、县(区)三级联网,有条件的要实现乡镇(街道)联网。要逐步建立五保供养经费和供养标准自然增长的长效机制,保证五保对象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一般群众生活水平。今年内一定要把所有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全部纳入五保,并进一步提高供养标准,分散供养的五保供养标准要达到人年均1800元以上,集中供养的要提高到2400元以上。完成第二批200间敬老院的改扩建工程,并结合民政部部署的“霞光计划”,实施第三批“千间敬老福星工程”,改善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的居住条件。

  二、认真组织实施“蓝天计划”。各地一定要提上重要日程,加强领导,争取纳入当地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争取当地财政部门的支持,将彩票公益金重点资助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设。没有儿童福利机构的38个市县,今年必须完成机构设施建设工作;所有县级市福利机构均应设立孤儿养护区,积极开展孤儿养育工作。要按规范的行业标准,设计好、建设好儿童福利机构,确保“蓝天计划”顺利进行。同时建立“明天计划”长效机制,继续为福利机构中新增具有手术适应症的所有残疾孤儿实施手术康复。

  三、全力推进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工程。要不断完善各项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2006年冬季退役士兵的招生录取、入学管理等工作,防止退学、缀学,做好2007年冬季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的宣传发动、报名等工作。

  四、继续保持福利彩票发行的领先地位。继续开展“福彩爱心助学子”、“福彩爱心洒南粤”等系列活动,继续抓好投注站专营化建设,力争在今年上半年全省完成福利彩票投注站专营化建设。要加大市场开发力度,重点开发农村市场,今年全省要再新增投注站点1000个。

  五、继续抓好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建设。以检查验收2006年度“六好”平安和谐社区为契机,深入推进“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创建工作。积极推进“一站式”服务,推行社区服务的项目管理和购买服务,探索社区居委会自助、互助服务的有效途径。抓好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试点,做好全省第三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

  六、继续实施星光计划从今年开始,用3年时间,使全省所有社区都建设有“星光老年之家”,到2009年实现全覆盖。各地要积极争取当地财政支持,纳入发展规划,确保这项工作的落实,省将对14个欠发达地区的建设经费和运营管理、服务补助经费给予适当支持。

  七、大力推动社工人才队伍建设。要广泛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调研活动,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全省《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做好发动和宣传引导工作,确保首批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考试的顺利举行。争取首先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建设、残障康复、公益类民间组织和家庭生活服务等领域进行试点。

  会议还要求,要抓好全省救灾物资储备设施建设,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和大部分的县(市、区)建立救灾物资储备仓库(救灾捐赠接收站)。推广河源市救灾应急预案建设经验,使救灾应急预案横向到部门、纵向到村。加大力度,全面完成行业协会整改和重新登记工作,实现行业协会民间化和“五自三无”目标。大力培育发展行业协会、社区民间组织、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公益慈善类民间组织。启动涉外社团登记管理工作和基层民间组织备案工作。

(厅办综合)

 

【资料】
2006年广东民政工作回顾

  2006年,我省民政工作成绩显著,可以概括为:健全完善了一个体系,出色完成了两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工作,深入落实了三项政策法规,切实加大了六项工作力度。

  一、健全完善了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一是巩固低保工作成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2006年,全省纳入低保救济的有172.73万人,共发放低保资金9.37亿元。共支出8017.2万元,为92.9万人(次)提供医疗救助。资助106.87万名低保、五保对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资助14.45万名低保对象购买医疗保险。积极推行分类管理和分类施保,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免费优先培训,优先推荐就业;对再就业者,继续给予一年的低保救济。省民政厅与6家金融机构联合下发了《关于免收低保金发放手续费的通知》,年节省资金近千万元。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五保供养工作普遍实现五统一全省符合条件的26.8万名五保对象生活全部得到了基本保障,其中25.9万名五保对象纳入了五保供养,比2005年底增加了23823人,人均年供养标准1600元。第一批“千间敬老福星工程”321间敬老院的改扩建工作顺利完成,从根本上改善了供养环境,提高了五保老人的生活水平。第二批200间敬老院改扩建工作已开始实施,争取今年上半年全部完工。

  三是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救助工作水平有新提高。广州、深圳、珠海、阳江、揭阳、韶关、惠州等7市设立了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省流浪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类学校”教育已被正式列入联合国儿基会2006-2010周期行动计划项目。全省共接待求助人员94160人(次),实际受助88900人(次),其中流浪少年儿童1.2万人(次)。

  二、出色完成了两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工作。一是出色完成了救灾和重建家园任务。各级民政部门及时转移安置灾民,深入灾区查灾核灾,组织发放救灾物资。全省共投入救灾应急和生活救济资金2.3亿元,救济受灾群众418万人(次),切实保障了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的水喝、有地方住、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出色地完成了灾害救济各项工作任务。全省共投入重建资金17.4亿元。到年底,竣工64290户,完成了98%的重建任务,1月底所有全倒户将全部住进新房。全省开展了大规模的救灾捐赠活动,各级民政部门和慈善会共接受捐款人民币5.6亿元,仅省慈善总会就接收捐款4.8亿多元。二是在全国首创了对退役士兵实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省民政厅出台了实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办法,印发了15万份《致现役士兵(士官)亲属一封宣传信》,编印了8万份培训指南,会同省劳动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下达了预培训计划,共安排92所技工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31个专业2.5万个学位供退役士兵选读。全省共有19000多名退役士兵报名参训,占当年退役士兵总数的86%。

  三、深入落实了三项政策法规。一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我省平安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六好”平安社区建设卓有成效。二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的决定》和《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加快了行业协会民间化步伐。三是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推动老年福利服务事业深入开展。各级投入福利彩票公益金5000多万元,资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目前已有1.3万名居家老人享受了上门服务。

  四、切实加大了六项工作力度。一是福利彩票发行销量全国第一。全省有福彩专营站点5900个,专营店覆盖率已达78%。全年共销售48.7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发行销量位居全国第一,共筹集福利金17.05亿元。二是双拥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优抚保障水平大幅提高。各级财政和社会各界支持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经费达6.6亿元,比2005年增长32%。各类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每人月普遍提高50-129元,同比提高30%左右。全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93%。三是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进一步规范。各级普遍建立村务公开联系点制度,全省共建立联系点1360多个,阳西县被评为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四是孤残儿童权益得到较好保护。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投入1662万元,为1993名城乡各类社会福利机构中0至18岁具有手术适应症的孤残儿童进行了手术和矫治康复,提前半年完成“明天计划”任务。六是区划地名工作扎实开展。全省撤并乡镇达到445个,占撤并前乡镇总数的28.02%,提前实现了2008年全省乡镇撤并比例达到28%的目标。全面启动省、市、县三级地名数据库建库和地名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地级市的城市地名标牌设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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