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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解决1.4万低保户住房难
撰写时间: 2007-10-30 文章作者: 文章来源: 南方日报

  昨日,省政府在珠海市召开全省城市住房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全省城市住房保障工作经验,研究部署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会议要求,确保今年内解决1.4万城镇低保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明年住房保障范围要扩大到全省10万多城市低收入家庭。

  近年来,全省建立实行了住房货币分配和住房公积金制度,基本建立了住房保障政策框架,解决城镇特困户住房问题成绩显著。截至今年第三季度,全省累计发放住房补贴85.2亿多元;住房公积金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93.6亿多元,支持27.6万多户职工家庭解决了住房问题。2006年,全省城镇人均住房面积从2000年的19.66平方米上升到27.75平方米,88%的城镇家庭拥有自有住房。全省所有城市都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经济适用房制度得到加强,基本解决了2003年底登记在册的18922户城镇特困户住房困难问题。

  副省长林木声在会上强调,做好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首先要明确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基本任务。我省基本任务有三项:一是逐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的保障范围。今年底前,全省各地级以上市要对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明年底前,所有县城要基本做到应保尽保。今年全省各市、县要将1.4万户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问题解决好。二是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限定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三是要逐步改善其他住房困难群体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其次,要合理制定保障标准,认真核实保障对象。第三,对廉租住房要实行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以租赁补贴为主的方式。第四,要加大资金、土地等政策支持力度。第五,严格规范管理制度。新建廉租住房的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严格实行廉租住房保障退出机制,强化工作督促检查。

  林木声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同时,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抑制房价上涨,着力解决房地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房地产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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