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厅地理位置 简体中文 English 设为主页 收藏本站
网上申报 审批公告 表格下载 网上监督 网上信访 网上咨询 办理查询 回复查询 办事指南 民政论坛
  当前位置: 首 页 -> 政务公开 -> 民政要闻
民政部对粤启动三级响应
撰写时间: 2008-06-17 文章作者: 周志坤 文章来源: 南方日报

  近日持续大雨酿成我省部分地区受灾。针对广东灾情,民政部昨日启动三级响应,并派出工作组于昨晚抵达我省灾区指导救灾工作。

  昨日下午,省民政厅再次紧急部署全省防汛救灾工作,并向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落实救灾应急工作预案,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及时查灾核灾,全面掌握灾民全倒户和缺粮情况,尽快开展重建家园和口粮救济等各项工作,确保灾区社会稳定。截至昨日,灾区各级民政部门已发放衣被1.5万件、大米35吨、救灾帐篷50顶、油毡纸5500捆,以及速食品、矿泉水一大批。

  据了解,根据国务院2004年审定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按照灾害损失情况,将民政部应对自然灾害工作设定为四个响应等级。当某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一次灾害过程出现死亡50—100人、紧急转移安置30万—80万人、倒塌房屋10万—15万间等情况之一,或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时,需要紧急启动三级响应。


打印本稿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相关新闻
   李容根率工作组赶赴汶川
   省厅在汕头召开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分片座谈会
   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召开2008年汛期紧急救灾物资供应商家协调会
   刘洪厅长对厅领导班子和厅机关干部职工提出“四项要求、做四有干部”
   省调研组到梅州调研村、社区“两委”换届情况 确保全面完成“两委”换届工作
   广东省第五期“银龄行动”走进农村
         
联系方法 | 交通指引 | 网站背景 | 版权声明 | 浏览建议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广东省民政厅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 邮编:51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