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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部署抗洪救灾重建家园工作明确2009年元旦前完成重建任务
撰写时间: 2008-06-26 文章作者: 文章来源: 广东省民政厅

  根据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6月25日下午,省民政厅紧急召开全省抗洪救灾重建家园工作会议。会议通报了近一个月来我省暴雨洪涝灾情和救灾救济工作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步查灾核灾、灾民生活安置和重建家园工作。刘洪厅长、骆招群副厅长出席会议并分别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强调,当前全省民政部门的首要任务是在最短的时间内核查灾情、灾民生活安置和重建家园,让灾区群众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秩序。各级民政部门要在7月10日前摸清全倒户底数,核实灾情;7月底前制定重建家园工作方案,开展重建工作;2009年元旦前完成重建工作任务。省对每户全倒户补助5000元的政策不变,市、县(市、区)要加大重建家园资金的投入力度。要全面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灾民生活安排和重建家园工作责任制,实行包干责任公开制。各地要按照“纵向到底”的原则,建立省、市、县、镇、村五级减灾避灾应急预案。各乡镇、村要建立村、镇两级农户紧急转移台帐,明确责任人。


  会议要求:一要实事求是,认真查核灾情。各级民政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入村逐户核查灾情,建立《全倒户台账》和《需口粮救济人口台账》,尽快制定灾民口粮救济方案。二要管好用好救灾款物,确保全部发放到灾民手中。各级民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各项规定和办法,规范救灾款物的发放标准和发放程序,要严格遵循“一卡一账两公开四程序”的原则,受灾群众凭《灾民救助卡》领取救灾款物,县、乡要有救济款物发放工作台账,并上报省民政厅;发放救济款物要发放程序、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救助时段、救助数量“五公开”;要逐步探索建立救灾款专户,实行专户管理,社会化发放。三要全力以赴,帮助受灾群众重建家园。灾区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作用,主动争取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制定优惠政策,简化审批手续,民房重建一律实行项目管理,定时间、定任务、定资金、定责任;各受灾地区要科学选址,精心规划,合理设计,严禁在行蓄洪区、低洼地带、地质灾害隐患点等不安全地带重建住房,不准再重建土坯房;各受灾市要坚持自救为主,积极拓宽重建家园资金投入渠道;各级民政部门要及时下拨资金,建立资金跟踪追查制度,督查建房进度,定期通报情况。


  会议还强调,目前我省刚进入主汛期,各级民政部门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要用“一切为了灾民,为了灾民的一切”的救灾理念来检验和要求各项救灾工作,切实做好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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