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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下午,广东省慈善总会召开第一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总结了2007年省慈善总会开展慈善工作的情况以及财务收支情况,表决通过了省民政厅厅长刘洪同志担任省慈善总会会长、法定代表人。
刘洪厅长对省慈善总会的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继续做好抗震救灾的各项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救灾计划及政策规定,配合省做好对口支援汶川县的灾后重建工作,保证所筹善款快速、准确、有效、有序地拨付到灾区。二是推进全省慈善组织建设,要继续做好统筹、协调工作,促进各地县(市、区)级慈善组织的培育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我省三级慈善机构网络,推动我省慈善组织制定行业规范和行业标准,加强行业监督,形成行业自律机制。三是完善慈善募捐工作机制,提高救助能力,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监督管理、款物使用管理及项目运作的机制,拓宽募捐渠道,通过广泛的宣传和慈善品牌项目的树立,不断提高筹款能力和救助能力,以多种方式为新设立的“孤儿救助基金”和“医疗救助基金”筹集善款,使之成为解决特困家庭重大疾病救助和孤儿救助的长效机制。四是继续做好各项常规性项目,如“送书献爱心?建设新农村”活动、贫困家庭先天性心脏病的救助工作、“广州泰瑞?福克斯慈善慢跑”活动等,积极做好与中华慈善总会合作的五个项目,继续保持与媒体的良好合作关系,做好各个内设基金的管理和运作工作。五是做好抗雨雪冰冻灾害社会捐助的后续工作,要进一步做好抗雨雪冰冻灾害救灾资金的下拨、跟踪和监督工作,使救灾款项能依法落实到位,确保灾后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刘洪厅长强调,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慈善公益事业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在扶危济困、帮助社会弱势群体、维护社会公平与稳定等方面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发展慈善事业的大环境将越来越好。要紧紧抓住慈善事业的发展机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更新慈善理念,提高筹款和救助能力,深入扎实地开展各项慈善活动,为构建广东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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