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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提出“四强化、四推动” 取得五个明显成效
撰写时间: 2008-10-10 文章作者: 文章来源: 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

——省民政厅动员部署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刘洪作动员部署

 

 

省委办公厅副巡视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省委指导检查二组副组长张忠明作重要讲话

 

 

会议现场

 

  10月9日下午,广东省民政厅召开大会,动员和部署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省委办公厅副巡视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省委指导检查二组副组长张忠明率检查组有关成员参加了大会并作讲话,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刘洪作动员部署。省民政厅机关全体公务员、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离休干部党支部和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共18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全省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刘洪指出,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广东争当民政工作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迫切需要;是加强厅直机关党建工作的必然要求。全厅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上来,统一到省委的部署上来,统一到厅党组的各项要求上来,不断增强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创造性地搞好学习实践活动。


  刘洪强调,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必须做到“四强化、四推动”:强化为民意识,推动服务水平提高;强化责任意识,推动改革创新;强化制度建设,推动规范管理;强化能力建设,推动民政科学发展,努力取得五个明显成效:


  一是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上取得明显成效。重点做好四项工作:提高低保标准,建立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力争今年出台《广东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规定》,确保五保对象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建立和完善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完善灾害救助管理体制,规范各项灾害应急救助工作程序,切实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是在实行分类指导,推动珠三角地区“六社”联动,带动全省发展上取得明显成效。社会救助方面要完善以低保制度为基础,临时救济为补充,各项救助制度相配套的体系,做到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社会福利服务方面要面向公众,多元化投资,多层次发展,专业化服务;社会组织方面要培育发展健全组织,提升能力,加强管理监督,发挥作用;社区管理体制方面要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方面要建立中国特色社工人才队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政策体系,建立社工引领志愿者机制;社会慈善事业方面要健全以慈善文化、慈善组织、慈善政策、慈善募捐为基本架构,政府支持、社会举办、公众参与的格局。


  三是在进一步推动民政工作体制机制创新上取得明显成效。要从机制、制度考虑问题,从政策法规的层面,从领导体制、管理体制、投入体制考虑问题,争取解决一个问题建立一个制度,建立一种机制,为广东民政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体制机制的保障。


  四是在解决人民群众和基层部门反映强烈的问题上取得明显成效。厅机关要着重解决依法行政、转变职能、改进作风的问题;殡仪服务方面要着重解决违规收费、文明办丧和文明执法的问题;婚姻登记方面要着重解决婚姻登记和服务分开,防止搭车配售、搭车收费的问题;社会福利收养方面要着重解决依法收养、优质服务问题;社会救助方面要着重解决依法救助、克服态度简单粗暴的问题等。


  五是在进一步改进党员干部作风上取得明显成效。要做到严谨细致,解决马虎应付的问题;要做到深入基层,解决心态浮躁的问题;要做到规范管理,解决放任自流的问题;要做到依法行政,解决法不责众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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